
4.1進入冬季施工前,由總工程師組織,對公司相關生產技術人員,包括試驗員、質控員、生產線操作工、材料員、烘干線操作工、修理工等,依據《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等相關標準規范、進行嚴格的培訓,掌握冬季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明白各自的崗位職責,更好地進行生產技術控制。
4.2對冬施期間的重要工程及結構部位,總工程師應組織相關人員編制《質量計劃》,并監督驗證實施的全過程,保留為實現過程及產品滿足要求提供證據所需的記錄。
4.3試驗室應負責各種砂漿試塊的檢測工作,并對照試配情況進行分析,必要時調整配合比。對重要合同,技術質量部應配合經營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回訪,做好技術服務工作。
5.施工技術保障措施
廣大用戶應根據自己所使用砂漿的品種及建筑結構特點,依據各項冬期施工標準規范及我公司的冬季施工保障措施,嚴格按照各項要求執行:
5.1砌筑工程
5.1.1砌筑前,應將砌塊上的冰雪、污物處理干凈,不得使用被水浸濕及受凍的砌塊進行砌筑。
5.1.2砂漿用水宜采用電熱棒加熱。熱水箱周圍宜采用聚苯板進行保溫。
5.1.3在使用干粉砂漿儲存攪拌設備前應保證攪拌用水在20℃以上,且水溫不得高于60℃。
5.1.4砌筑時砂漿溫度不低于5℃。
5.1.5砌體在暖棚中砌筑時,要符合下列規定:
①砌塊的溫度要在5℃以上;
②干粉砂漿和水加溫后拌制的砂漿,其溫度不得低于5℃;
③室內地面的溫度不得低于5℃;
④砌筑好的砂漿至少應保證8小時以上的正溫環境。
6.1.6冬季施工前后氣溫突然降低時,對正在施工的砌體,應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應急措施:
①拌和砂漿的材料加熱,水溫不得高于60℃,砂漿溫度不低于10℃。
②拌制砂漿的速度與砌筑進度密切配合,隨拌隨用。
③對砌完部分,要用保溫材料覆蓋,氣溫低于5℃,不能灑水養護。
6.1.7結冰的砂漿禁止使用。
6.1.8白天砌筑好的墻體晚上必須覆蓋干燥的阻燃草簾保溫層。
6.1.9當一天中的低氣溫低于-15℃時,承重砌體的砂漿強度要按常溫提高一級。
6.1.10施工單位留置的砂漿試塊應保證在20℃、相對濕度95%以上的環境下養護28天,方可送試驗室檢測。
6.2抹灰工程
6.2.1冬期抹灰施工時,應采取適當保溫措施,抹灰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
6.2.2在室內進行抹灰施工時,室內應通風換氣,并應監測室內環境溫度,當溫度過低時,抹灰層可采用熱空氣或帶煙囪的火爐加速干燥,當采用熱空氣時,應設立通風排濕裝置。
6.2.3抹灰時砂漿溫度不低于5℃。
6.2.4冬期施工期間,抹灰施工工程不宜澆水養護。
6.2.5當環境溫度低于5℃時,不宜進行抹灰施工。
6.3其它砂漿工程
6.3.1原則上在不建議其它砂漿工程的施工,如果必須要進行的施工作業的,應根據氣溫情況提前做好施工方案,并保證使用部位的保溫養護工作。
7.現場管理
8.1施工人員應組織各技術工長和各工種專業人員學習有關冬期施工的規范、理論、規定和施工技術,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施工時,應編制技術方案,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8.2應對現場的各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法規教育,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8.3冬季現場經常出現冰雪,砂漿運輸車、背罐車倒車或向現場地面罐倒車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并在一定距離設置安全標志,砂漿運輸車在現場作業時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防止發生事故。